朝鲜要打仗了吗?如果真打,中国还派不派军队支援?如果支援,这支军队还叫不叫志愿军?总不能直接叫解放军吧?如果不支援,那干嘛呢?我想多了。话筒前的新闻发言人可以让网友跟帖暴涨,但还能让航母开过太平洋吗?所以真到了打仗的那天,再说吧。
这个世界每天要死很多人。煤矿进水的,山体塌方的,公交爆炸的,先砍情人再砍路人的,跳海珠桥的,熬不过甲流的,刚好错过了法航飞机却死于车祸的,再加上非洲饿死的难民,泰国亢奋死的红衫军,纽约嗑药死的艺术家,巴黎瘦死的模特。至于巴基斯坦和中东的,我都懒得说了。所以,我们关心这世界的任何一个命题,跟嬉皮向往伍德斯托克一样,跟中产阶级男人关心《花花公子》也一样。死了人,打了仗,出了事,我们的关怀其实是看热闹。地震都过去一年了,尸骨都寒了,大家还在看余秋雨的热闹。捐了吧?没捐?嗯,这回可以捐,但这回真没捐。
朝鲜问题也是这么一个道理。战争会死人,这不是最要紧的东西。军事发烧友很亢奋,媒体头版的编辑很兴奋,中国什么戏剧元素都有了,制造还是创造的经济煎熬,国学和传统文化的缺失与泛滥,当代艺术的婊子情结,知性群体的堕落和学术造假,城市扩张的野心与混乱,政治专制体制的渐进式改良,就差一场边疆上的现代化军事战争。来吧美利坚,来吧金正日,来吧,闾丘露薇。
我们每天都在看热闹。方静是不是间谍,刘璇是不是情妇,孙红雷不演流氓演红军靠谱吗?其实也有人不看热闹,只看诗经和楚辞,但很少。这个世界的霸王准则是:热闹是一种成功。比如皇马。这个夏天,空气里漂着钞票和肾上腺激素。西班牙建筑大鳄弗洛伦蒂诺又来了,左手挽着卡卡,右手挽着C罗。这个夏天,巴萨的三冠王,还抵不过这三个人的一张合影照片。皇马新教练佩莱格里尼感到害怕吗?他妈的弗洛伦蒂诺,你怎么不去请卡配罗!农业学大寨的时代已经过去了,商业学皇马的时代已经到来了。我迫不及待地想看下个赛季的西班牙德比,这球能怎么踢呢?
皇马牵头的转会效应,引发了欧洲优秀人力资源的一次重新调配。皇马那群荷兰帮,分别卖给谁?利物浦中场双核跟西甲双雄之间风言风语,贝尼特斯那个恨啊!C罗走了,谁来红魔接班?里贝里,本泽马,埃托奥?伊布离开了国米,莫拉蒂下一个干儿子是谁?德罗巴?卡卡走了,皮尔诺也要跟安胖去车仔了,米兰怎么办?到底要阿德巴约还是哲科?我的阿森纳呢,今年又是哪个要走?米兰球迷最迷茫,贝鲁斯科尼这个最年老色衰的花花公子,到底想把米兰怎么办嘛?阿森纳球迷最无助,有钱能造航母,没钱要卖人口。还是拉科鲁尼亚的球迷比较好,无欲无求,他们可以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地看热闹。
最近常听陈奕迅和许巍,仿佛回到很久以前的纯真年代。最近有朋友问我,纯这个字,到底是什么意思?我完全回答不出来。不过现在觉得这个词可以这么解释:纯的意思就是,不那么热闹。
被雇佣的最高境界就是能被老板当做干儿子。问题是要怎样才能被老板当做干儿子呢?很难讲。爱情是盲目的,干爹干儿子的父子情结也是。突然一瞬间来了感觉,便永远信任你。在所有人里面,最有干爹相的是莫拉蒂,从罗纳尔多到伊布,从阿德里亚诺到雷科巴,干儿子们中了头彩,干爹却中了负彩,每回到头来都弄得自己伤了心。
有道是:生子当生孙仲谋,认爹当认莫拉蒂。
贝卢斯科尼/卡拉泽
安切洛蒂/西多夫
艾德沃卡特/范德梅德
斯科拉里/德科
多梅内克/戈武
弗格森/和弗莱彻
温格/德尼尔森
马拉多纳/马斯切拉诺
曼奇尼/斯坦科维奇
莫拉蒂/伊布拉希莫维奇
广州芳村到顺德大良这条路线的TAXI司机,基本上是四川人。
这些TAXI司机有一个共性,那就是要么不说话,要么骂政府。
他们喜欢告诉你诸如此类的东西:江民的儿子把控了石油,温宝的儿子把控了房地产。有一次,美国的隐形机B2飞到了成都上空,结果被当地雷达侦查到然后上报中央军委,问要不要把它打下来。江民说,别打,我给布什打个电话,让他下命令把飞机弄回去就是了。
今天的这位司机同样如此,讲了很多故事。他一路开车,一路把20年来的国家领导人屌个没完。我问,你这些东西都是从哪里听来的?他说,坐我这辆车的,有军人,有教授,有二奶。
最后,他还得出结论说:国家领导人,只能四川人和湖南人当。WAKAO,这话听得我心花怒放。
很多天来,没有找歌听,也没有找电影看,原因不详。我晓得听音乐需要耗费情绪,看电影需要耗费能量,所以,这至少能说明我情绪不多,脑细胞也比较懒惰,我处于真正的休息状态。可是,对大部分人来说,听歌和看片子都是一种休息方式,这就说明,我此前的生活,肯定比较矫情,为听新歌而听新歌,为看新片而看新片,这些情况,想起来就觉得很不好。由此可以得出结论,矫情的副作用,可能是脑细胞死亡。在被证伪之前,这个结论还是有些可怕的。
我现在,倒是每天还弹弹吉他,哼哼老歌,看玻尔的传记《和谐与统一:尼尔斯·玻尔的一生》,以及《越狱》。现在才看《越狱》这件事情说明,我这个人起码不算IN。另一件事情也能说明我不算IN,那就是我前两天才把《黄金时代》看完,而《青铜时代》还看了不到一半。为此,薛黑很瞧不起我,说我是落后份子。其实话说回来,IN不IN都没有关系,因为爱因斯坦说过:时间是相对的。爱因斯坦还说了,时间是可以扭曲的,至于怎么个扭曲法,我大概永远也理解不了,但我能理解时间是相对的:时间的快慢,取决于你的速度,而IN不IN,取决于你想不想IN。
除了看书和看电视,我还看看球赛。虽然我没工作,但我还是要干一些事情,比如研究一下长沙的“熊猫姨鸡爪”是怎么做出来的(这可是一个价值三十万的项目)。因为如果我待在家里,什么都不干,长此以往,我的脸会越拉越长,眼袋越来越下垂,嘴唇越来越外翻,目光越来越痴呆,整个人看起来越来越像个傻子。我最讨厌的事情,就是变成了傻子这个事实。不管怎么样,在研究鸡爪这个事情上,我还是比较乐观的。
最近我还扫掉了一个知识盲点,那是关于几位姓罗的大师的职业问题。在我百度之前,除了罗丹之外,我搞不清另外三个人的具体职业。可是偏偏这几个人的出镜率非常高,尤其是罗曼·罗兰和罗兰·巴特,这两个名字被中国的小知识分子们搞得很有流行感。如果我是公务员考卷出题人,我就打算出这么一道题:“读书的感觉,像做爱一样爽”,请问这句话是谁说的?A罗素、B罗曼·罗兰、C罗兰·巴特、D罗丹
参考资料如下:
罗素是英国哲学家、数学家、逻辑学家、历史学家,社会活动家;
罗曼·罗兰是法国思想家,批判现实主义作家、音乐评论家和社会活动家;
罗兰·巴特是法国思想家、文学理论家和文学评论家;
罗丹是法国雕塑家。
如果答对了,那说明你是小知识分子,恭喜你咯。
大学三年级的一个凌晨,我在宿舍看阿森纳打比利亚雷亚尔的欧冠半决赛,第90分钟,莱曼扑出了里克尔梅的点球,阿森纳客场逼平对手从而首次进入欧冠决赛。关于这场比赛的后续,我印象深刻。主裁判结束的哨声一响,我就跑到宿舍外的走廊上大吼,从来没在半夜吼得这么过瘾过。不过,就在我过足瘾的同时,由于声音大的离谱,很多同学在梦中被惊醒了。我还记得回到宿舍,听到老健在宿舍床上翻来覆去了几下,然后迷迷糊糊地说了一声:叼,边个扑街啊。
说起来也怪,我很难搞明白这种情绪:你喜欢足球这项运动,喜欢这项运动里的一支球队,关注它的比赛,为它的胜利而欢呼,为它的失败而失落。但考虑到看球时脑袋里各种情绪的萌发和释放,都算是熵增的过程,所以也就合乎情理。最关键的还是在于这种情绪最初的起点,为什么会喜欢这只球队,而不是另外一只?前几天刚好看了《时间简史》,第一次看到了关于宇宙和人的关系的“人择原理”。既然能解释人和宇宙的关系,那么解释球迷和球队的关系就更不在话下。根据弱人择原理,可以这样说:阿森纳在合适的时间出现在了我的视野里,所以我就喜欢上了它。而根据强人择原理,就可以这样说:如果阿森纳不是现实中的样子,我就根本不会喜欢它!也就是说,因为我要喜欢它,它就出现了。
在大多数问题上,弱人择原理还是更靠谱一些。事实上也是如此,如果九八年夏天我没有看到博格坎普对阿根廷那一脚,我就不会喜欢上博格坎普。如果我不喜欢上博格坎普,我就不会关注他效力的球队阿森纳。如果我不关注阿森纳,我也就不可能喜欢上它。所以,生活中的总总,也都姑且算是一种巧合吧。
昨晚的比赛,很容易让我回忆起三年前的欧冠比赛,尤其看到穿着黄色球衣的皮雷的时候。三年前,他状态不好,仿佛巅峰已过,在球场上总是显得慢半拍,拖累了全队的节奏,以至我对他还有过些抱怨。而现在,在对手的阵容里,皮雷反而有了近似于第二春的表现。对一个三十六岁的老将来说,这也不容易。
对阿森纳来说,有个所谓的魔咒很管用,那就是凡是从阿森纳出去的球员,基本上都很难在新东家获得比之前更高的荣誉。三年前,维埃拉的尤文在八强战中被阿森纳淘汰出局,三年后,皮雷的比利亚雷亚尔同样在八强战中得到相同的结局。那么下一个,是不是有可能是亨利呢?如果是,那就意味着阿森纳将在决赛中击败巴萨,首捧冠军杯。
这个结果,是我今天凌晨睡着之前所歪歪的一个结局。但问题是,这个所谓的魔咒,已经被证明对巴萨不管用。三年前的决赛,巴萨阵中有范布隆霍斯特和西尔维尼奥,他们俩都曾在阿森纳踢过左边卫。而如今,尽管我最钟爱的赫莱布已经在巴萨的板凳上奄奄一息,但亨利的表现好像很不错。巴萨比三年前更强了,而阿森纳是不是比三年前更强呢?这很难讲。那时候,有巅峰时期的龙生和雷耶斯、阿什利科尔和莱曼,加上亨利和坎贝尔,似乎个人能力在当年更强一些。但作为整体而言,现在阿森纳的中前场,则更容易踢得风生水起。不管怎么样,如果阿森纳再次在决赛中败给巴萨,我们这些阿森纳球迷必定失落至极。相反,如果能击败巴萨报一箭之仇,那就不会再有比这更好的结局了。
说了这么多,其实都是后话。在这一切实现之前,阿森纳必须击败曼联,而同时,巴萨则要干掉车仔。可以想象,在半决赛的一百八时分钟内,情节肯定相当复杂。从概率上来说,阿森纳跟巴萨碰上只有四分之一的可能。而从实力上来说,这四只球队都是今年水平最高的球队,水平非常接近,胜负都只在一线之间,所以很难讲。唯一能确定的是,今年的半决赛都将是必看的经典比赛。既然连利物浦和车仔的比赛,都能互入四球,那这四场半决赛,就更有可能出现行云流水或者风声鹤唳的各种因素。不管最终结果如何,这样想一想,就免不了有些小激动。
写着写着,怎么好像在写球评?这不是我的初衷,我只是想表达一下对阿森纳的期盼。足球评论这种东西,除了赛前预测,就是马后炮。如果非要选,我还是觉得赛前预测更感兴趣一些。关于足球评论,无非是这么一回事:马后炮有理,歪歪无罪。而作为一个球迷,我的快乐底线则是:不求有理,但求无罪。
踏出江南贡院门槛的时候,张小生一眼首先看到了夕阳在秦淮河里的倒影。秦淮河里的任何倒影,基本上都是破碎的。随后,陈小生一声叹息。他低下头,对着青石板台阶说:“有时候,我多么渴望我从来就没有出生过。”
这个时候,提前交卷的黄小吹,已经悄悄站到了小生的旁边。小吹是太子党,在夫子庙的后院长期租了一间房子,名义上是为专心读书,其实是为了方便在秦淮河旁喝花酒。黄小吹拍了拍小生的肩膀,轻轻说道:“张兄,考得不好没关系,咱明年继续。”说完他就拉着小生拐进了西边的巷子里。
夕阳未下,红灯已起。巷子口的莫愁楼上,陈媛媛凭栏看到了刚出贡院考场的人流,也看到那块匾额下陈小生垂头丧气的表情。这是她连续三年第三次看到这一幕,未免心里难受。
如果张小生没能金榜题名,就没办法把媛媛赎出青楼,这就是问题所在,他们的那个被称为爱情的两性关系就会泡汤。
失意的小生心情沮丧,觉得无脸面对媛媛,自己也需要点新刺激,便跟着黄小吹去了巷子深处另一家叫贤良阁的地方喝花酒。他打了一张白条,喝了三斤陈年女儿红。而在巷口莫愁楼的厢房里,陈媛媛拒绝了所有其它来买醉的失意考生,等了整整一宿,还是不见小生来。
第二天早上醒来,张小生醉意未散。他迷迷糊糊地走过莫愁楼,一边瞄楼上的动静,一边嘴里念叨:百无一用是书生,百无一用是书生。张小生心里早就明白:自己浑身有且只有一股穷酸劲。
小生内心隐隐作痛,就在这个时候,突发事情按照既定程序发生了:一个身影从天而降。陈媛媛从二楼跳了下来,头着地后,一动不动。最后她留给小生的,是嗖的一声,咚的一声,以及一张白布。张小生终于醒了,看到了媛媛的小蛮腰间夹着的这张白布,上面是用毛笔工整地写的一句话:小生,不要为赎我而再去参加考试了,回家跟你老婆踏踏实实过日子去吧。
陈媛媛自作多情的成分到底有多少,这始终是个迷,就像张小生沽名钓誉的念头到底有多深也始终是个谜一样。
张小生跪在地上,哭了一个上午,然后从中午开始直到傍晚,是一片意味深长的沉默。第二天一清早,他就收拾好行囊离开了金陵——在那个突发事件之前,他就决定了要回家种地。(这个故事很无聊——13哥注)
今天去看了黄河。当然,它无非就是一条河,但问题是,它是黄河。
要去看黄河,应该找一个会背几首古诗古词的人。李胖子就是这样的人。他喜欢听R&B,但也能背古诗词,他的山寨手机里还经常播放黄梅戏和豫剧这样的传统戏曲,所以跟他一起去,比较合适。在此之前,我们都以为,黄河是黄的。我们此行的目的之一,就是要看看黄河到底有多黄。
我们是在洛阳郊县黄河大桥桥南下的车。几辆装满泥土的大货车经过,马路上尘土飞扬。看到黄河桥上的灯柱的时候,我心里有点点小兴奋,脑子里出现了浑浊的泥水往东奔腾的浑厚景象,耳朵里则是黄河大合唱——因为李胖子正在唱。面对没接触过又有些好感的东西,我这点兴奋是正常的,李胖子的兴奋也是。
李胖子是洛阳石化设计院的助理工程师,也就是说,他是以后的工程师或者高级工程师。而我,现在无业,以后是什么不太好说。可是尽管如此,两人看上去的差距并不大——我们完全不像毕业将近两年的工科生,而像本地电脑城里操着河南口音卖配件的小青年,我们在一个假日把照相机挂在脖子上,各自买一瓶橘子汁,然后结伴去看黄河究竟是条什么样的河。
这真是朴素极了的状态,我们竟然一边走,一边哼起了港台流行小曲和曹操的短歌行。
我们终于看到了黄河,我们有些兴奋。然而,问题也随之而来。远望过去,黄河好像并不是黄的。李胖子的山寨手机突然没电了,他热爱的中国娃娃的歌声戛然而止。我对李胖子说,黄河怎么好像不是黄的呢?李胖子回答道:我也不知道,电视上明明是黄的。
我和李胖子有点失望了。但几乎就在同一时间,失望又变成了兴奋。
我们加快脚步走到桥底下,到了黄河边才发现,黄河不仅不黄,还很清,清得发绿,碧波荡漾,很悠扬。李胖子说:靠,我们被忽悠了。
我们都是学过工科的人,不会怀疑自己的眼睛。我马上把橘子汁喝光,然后俯下身子用瓶子装满了河水。我把它举得很高,发现装满黄河水的瓶子是透明的。于是我们马上得到了一个结论:黄河是清的。
我们兴奋极了。然后,我们就在黄河边上的搁浅的一艘破船上开始讨论起为什么黄河是清的。
李胖子说:会不会是水流量比以前少了而带不动泥沙了?我说:有这个可能。
我说:会不会是前面的小浪底工程把泥沙截住了,只放了清水往下游走?李胖子说:也有可能。
李胖子说:“跳进黄河也洗不清”这句俗语的前提条件是,黄河是清的,这句话的存在说明黄河确实是清的。我说:很有道理。
我说:黄河可能有些段落在有些时候确实是清的,它一定不是全黄的,是我们自己理解错了。李胖子说:你这样说就比较客观了。
最后,我和李胖子得出了一个很简单的结论:我们俩此前不知道,那也就意味着还有一些人也不知道,黄河被允许有一段是清的。
到西安的时候,是凌晨1点左右,西安没有成都冷。
我一下火车,脑袋里就想起了两件情。一件事自然是王小波的话:有人说,长安城存在的理由,就是为了等待冬天的雪。另一件事就是许巍的歌:风路过的时候,没能吹走,这个城市太厚的灰尘。我之所以在月台上想起这两个东西,并不是因为我很文艺,我要说明这一点,这只是因为我是正统的80年代下的蛋,一方面追求王小波的乐趣,一方面喜欢许巍的情怀,另一方面,还返璞归真地向往西安城所代表的那种苍凉感。我是正统的,而不是非主流的。
出了火车站,我马上看到了城墙。在任何一个地方的火车站出口,你都只可能看得到旅馆和旅馆的霓虹灯,但在西安,你看到的是城墙。我打了辆车,去钟楼青年旅舍,在西安的市中心,在城墙内城区的正中央。司机在路上问我,来西安玩吗?我说是啊。他说就你一个人?我说是的。他说你真厉害,一个人出来玩。这位师傅的想法可能比较简单,他的这句话有不外乎两种意思:1是一个人出来玩,总有一些危险,这说明我有一点点勇敢;2是单个生命体在路上,是没有乐趣的,因为你的脑细胞不可能跟城墙上的砖头产生共鸣,我能忍受没有玩伴的无趣,这说明我耐得住寂寞。不管怎么样,我对司机的话并不赞同。我说,一个人出来玩没什么,要是能带上一个姑娘,那才叫厉害。我不知道他能不能明白我的逻辑:一个生命体把另一个生命体吸引到自己身边,并且让它追随自己一起流浪,这件事情非常复杂,所以当然更厉害一些。
我住的青年旅馆在钟楼旁边的一栋邮局大楼内,旅舍内的布局都是一个模式,房间在楼上,楼下是餐厅、酒吧、桌球台、网吧,外国人比较多。我洗了个澡,然后去马路对面24小时营业的麦当劳吃宵夜。就在我过马路的时候,我看到了一件很时髦的事情。在长安城,我看到第一件有戏剧性的事情,不是别的,而是这件很时髦的事情,一个穿着时尚的男青年,在马路上闹自杀。
注意,是闹自杀,而不是自杀。
情况是这样的。一个小伙子站在马路中间,截住了一辆载满了客的的士,他面朝司机,一边使劲地用双手猛拍车头,一边在嘴巴里声嘶力竭地喊叫:你撞死我吧,我不想活了。他一直在重复这句话,整个状态表现得歇斯底里,好像真的很想死。我在马路旁边走边看,我没看到过人闹自杀,更没有看到过和我年纪相仿的男青年闹自杀,所以心里还有点小刺激,当然,我并不希望他真的死掉,我希望他闹一闹,但死不掉。这个时候,另一个小伙子从马路边走到马路中间,使劲地拽他,劝他别闹了想开点,并且反复跟那位被拦的司机说对不起,说我朋友喝醉了。我听到他朋友这么说,我就想,他肯定是喝醉了,否则这件事情就不符合常理,就会像是在拍戏。可是,他又不能是完全醉,否则也不对。他应该有一点醉,并且很享受这种小醉,借此放大自己的情绪,这样才对。
如我所想,这种事情结局的处理,如果由一位同性的朋友来完成,那这个世界就不可能有风花雪月的事情发生。闹自杀的男青年闹得更凶了,还在反复地说我不想活了。所以,马路边上一位时髦女青年,终于出场了。
这个时机,应该是正确的。在男青年闹自杀的激情突然蔫掉之前,女青年走到马路中间,加入了拉扯他的行列。她当然要劝他,并且一边哭一边骂他。你知道你在做什么吗?你别这样行不?我求求你了,别这样!姑娘的声音也很大,也很竭斯底里。但姑娘就是姑娘,尤其是劝一个男人不要自杀的时候,那种状态很可怜。我竟然心生怜悯,有点看不下去了。
这个时候,我听到马路边上有几个的哥在对话。其中一个人说,你要是真开车撞他,他躲开还来不及,你信不信。另一个人说,我信。
我豁然开朗。我也应该选择信。我希望男青年并不是真的想死,否则这点小刺激,就有可能变成惨剧。我们可以这样理解:闹自杀的男青年可能非常爱自己,并把这种爱叫作对女青年的痴情,而他如果真的自杀,那他就是不那么爱自己。他到底爱谁呢?这件事情,充满了悖论,处于悖论里的男青年,痛苦是应该的。
在这个故事里,我是边走边看的,我没有停下来。最后的结局我没有看到,因为我已经到了麦当劳的门口,我很少专门停下来看马路边上的闹剧。午夜时分,麦当劳里还有很多非常时髦的女青年。这很容易判断,那些眼睫毛既长又浓,那些发型既卷又黄,这是一个明显的信号:她们生活在古老的长安城里,但还是跟得上那些稀里哗啦的韩日潮流。吃汉堡的时候,我想,不管怎么样,一个时髦的男青年通过闹自杀的方式来对一个时髦的女青年表现他的感情,这还是值得同情的。
从麦当劳走出来的时候,女青年已经不见了,只剩下自杀未遂的男青年和他的朋友坐在马路中间聊天。他们在互诉衷肠,他们非常酷,很有现代人的迷离感,因为这是长安城正中央的马路上,这个时候是在午夜,他们的背后是钟楼——这个灰转青瓦的六百年古建筑在晚上灯火通明。
这点时髦的小刺激,这座钟楼,让我一下子就喜欢上了西安。
从石家庄往南走的火车也很挤。人多力量大,把这句话在火车车厢内的,就变成了人多动量大,但动量大一点好处也没有。罗晟妹妹在短信里说:亚当和夏娃不该受到批判,因为中国的火车之所以挤,跟他们一点关系也没有。这个逻辑的跨度有点大,但它很简单很清晰。我想起最近看到的一则新闻:一项科学研究表明,亚当跟夏娃并不是同一时期的人,他们相隔了几百万年。如果这个结论成立的话,罗妹妹的逻辑就更完美了。我不该批判亚当和夏娃,在京广线的华北段,我应该批判原始社会的北京周口店人和河南许昌人。同理,在成都到西安的火车上,我应该埋怨填四川的湖广人,比如我自己这样的人。
3月5号的T8次列车,是我遇到过的人口密度最大的一趟车,这一点我已经说过了。我忘记它的车身是什么颜色了,但反正不是绿色的。
月台上的队伍排得特别长,几个藏族人在我前面上了车。四男四女,他们的行李非常多,比内蒙古倒爷的还多。他们会说汉语,但相互之间只说藏语。那些包裹很大,看起来不太重,但足以让那几个藏族女人把身子弯曲得接近九十度。几个男人把更重更硬的行李扛到肩上,看上去有些吃力,但没有关系,他们是藏族人,更重一点的东西他们都经受得起。我在他们后面看他们,如果我要装作对他们没有一点好奇感,那是不对的。我对其中一个藏族男青年的印象很深,我很喜欢他。这个小伙子头发有点长,但还不能扎辫子,皮肤很黑,穿一件宽大的褐色长袍,但没有把其中一只袖子脱下来系在腰上。他最独特之处在于他的眼睛,稍微远一点看过去,他站在人群里,眼珠白里泛红,像贴了一片玻璃,目光淳朴得要命,那很像是刚用袖子抹干眼泪的小孩子看世界的眼神。在我的记忆里,有些人的目光让人觉得难受,尤其是一些女混子,而有些人的目光就让人觉得很舒服,让人一直喜欢看,仿佛那双眼睛里有这这么世界——在慢镜头里,清风拂发,笑容清甜;在人来人往中,没有任何内部矛盾,没有谎言。仿佛真的有这么一个世界,在这个藏族人眼睛的那一端。
我在三四米之外欣赏他和他的眼睛的时候,后面有刚挤上车的乘客开始喊:前面的人往前走啊,别他妈挡路。这真是大煞风景,可是他们确实是挡路了。藏族人在车厢靠近中间的位置堆放他们的行李,其中一个戴白色绒帽的大叔站在座位上把他们的东西往行李架上托,他让我想起了钻山豹。他不可能在短时间内把事情弄完,但后面的人不会理解。出门在外都不容易,因为相互理解几乎是这个世界上最困难的事情。这个藏族人忍受不了两端的抱怨,他吼了一声:嚷什么?!然后他用不太标准的普通话站在高处喊话:别以为我们藏族人好欺负,把我们逼急了,我们会搞***的,我告诉你们,我不是开玩笑的。这位大叔真的急了,所以说出了这样的话。几个藏族女人相互望着,脸上有些尴尬。另外两个藏族男人没有说话,继续弄过道上的行李,只有那个眼睛很好看的小伙子站在原地看那个暴躁的大叔和周围的旅客,他一边看一边笑。
藏族大叔说完恐吓性的话,周围的乘客安静了半秒钟,然后就一起笑了。我们可以这样理解,这是种淳朴而幽默的品性,是假坏。另一个藏族男人从包里掏出了一瓶白酒,递给周围的人。他穿了件黑色短袖,手臂上有很多伤疤状的东西,左手上撺了一条褐色的佛珠。他说,来,朋友,喝酒。他在弥补那位大叔的粗暴。
这个事情到这里就结束了。后来,一个有座位的藏族女人看我站得异常艰辛,就往里挪了一下,腾出一小片位置来让我放屁股。然后,我就坐在这小片位置上等推车走过来,走过去。鲍勃迪伦的回忆录已经看完了,我开始看王二和他的《黄金时代》。再后来,火车开到广元的时候,这个座位真正的主人上车了,一个中年男人。他坐在座位上,他的年轻女朋友坐在他的腿上,他们一起认真地听一个复原的空军老兵讲述自己的故事。我站在旁边,在两只脚所覆盖的面积上,继续看王二跟陈清扬的故事。
王二跟陈清扬这个故事,高潮就在王二把陈清扬扛在肩上拍她屁股的那两下。这是看到最后才发现的,王小波如果不这么告诉我,我就永远不会知道,所以他实在是个人才。薛赟说,他不那么喜欢黄金时代,她更喜欢青铜时代那种有趣的东西。她越来越像红线了,但她永远不会像陈清扬。陈清扬总是很沉默,看似冰冷,薛赟则总是抱怨,抱怨我在路上没有想念她。火车在穿越秦岭那些山洞的时候,我把黄金时代这个中篇看完了。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火车行驶在山腰上,山谷之间是碧绿的河流。碧绿是翡翠玉的绿颜色,而不是翠绿或者别的什么绿。土黄色的山谷之间,碧绿的水非常好看。王二写的交待材料也很好看,它们看起来是黄的,其实是碧绿的。
八百五十元/月。由于布局极不合理,睡的地方光线很不好,有点闭塞。看起来房间空间也很小。不过考虑到家电家具齐全(机顶盒除外),且能上网免费,这个单间还是可以接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