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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怀帝
2010-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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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城市与狗》大概花了一个星期,外国小说我看得尤其慢。小说这种东西很难评价的,我只能说基本没有白看。
姑妄算伟大的青春文学吧,不断变换叙事主体的多声部效果,穿插叙事,可能拉美的小清新是另一种境界。略萨开始写《城市与狗》的时候二十二岁,完成作品的时候二十五岁。这么年轻就写出代表作,实在刺激我。我前天过完满二十六的生日,至今没写出一部完整的小说。我那部关于皮条客的小说写了开头,但两年来还在开头。
关于写小说的想法,始于大学一年级,在网络上看完慕容雪村的《成都,今夜请将我遗忘》。但我认为自己能够写小说,始于王小波的《白银时代》。女热力学老师说:“世界是银子的。”好像她说什么就是什么。据说这句话意味深长,我轻易相信了。后来看到“二十一岁时,我在云南插队”,《黄金时代》的开头,我觉得这句怎么这么牛逼,其实你问一万个人,九千九百九十九个人会说它不牛逼。
这种东西,只能被解释为“情怀”,情怀是没有逻辑的审美体系。
《城市与狗》在略萨的情怀之中,公子哥阿尔贝托,完全一副自恋自私又良心未泯的样子。各位哥哥环顾四周,这种人真的一大把。但你能不能提炼出这种代表共性的个性,完全是个技术问题。
我如何写自己的小说,就是个技术问题。塞萨谬说,诗歌还有技术呢(塞萨谬这个人是我造出来的)。作为工科生,不管在电气时代还是IT时代,我完全不是技术控,我是有点恼火,我在实验室待的那几年是白待了。但在文字上,我相信叙事的技术——“二十一岁时,我在云南插队”,它的技术在于,他知道自己这么写就足够了。好吧,即使我说不出来,也不代表没有。
这个世界上,没有不自恋的人。
为了催化自己赶紧写,我又买了一本书,叫《怀旧的未来》,一个叫斯维特兰娜·博伊姆的美籍苏联人写的东西,不是小说,是学术著作。(为什么美国人写的学术著作总能成为大众文化读本呢?)书还没看完,但可以看到她把怀旧这种难以捉摸的人类情绪阐述出了概念化形象化的效果。我要写的题材还是在怀旧的范畴内,我本身也是个怀旧的人。这本书对怀旧做了区分,修复型和反思型。我想我是修复型,我总觉得过去比以后好。
我已经不会叙事了,因为生活多么枯燥。楼底下的茶餐厅太难吃了,菠萝油本来很好吃,轻易就吃腻了。老毛说:有梦想的人,可爱又可悲。堪比女热力学老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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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略萨的书一本没看过,
只能说说王小波《白银时代》的情怀
记忆可能有误,
我记得当时看的时候就觉得有种昏睡感沉甸甸的
像是自己做梦的经历,可玄妙了
事物看得清楚,认得出来,却丧失了主观能动的力气
一切总是片断式的